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精神,贯彻学校《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持续深化校园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在清明节放假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突出对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和内部治安、矛盾纠纷的排查整改,同时加强师生防火、防骗、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值勤,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黄金校区、章贡校区、白塔科技园、附属中学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或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及违章搭建的排查,排查落实情况请按附件1格式填报,于3月30日前报送校综治办。
各单位、各部门清明节放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请按附件2格式填报,于4月4日前报送校综治办(行政楼保卫处117办公室)。
附件:1. 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及违章认定工作基础数据统计表
2. 2018年清明节放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报告表
赣南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