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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启用黄金校区车辆智能测速系统的通知

作者:   编辑时间:2019-03-01
 
 

各单位、各部门: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预防校园交通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我校黄金校区多个路段安装了车辆智能测速系统,经试运行,决定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93400时起。

二、测速点位置

1.崇德西大道第三教学楼附近下坡处;

2.崇德西大道图书馆附近下坡处;

3.尚学南大道塑胶运动场附近下坡处;

4.尚学北大道工会楼附近下坡处。

三、限速规定

1.校园限速20Km/h

2.≥40Km/h为严重超速。

四、测速方式

测速点测速和区间测速相结合。

五、超速处理

1.教职工车辆严重超速,适时通报,并与教职工本人综治奖、文明奖挂钩,同时纳入所在单位(部门)年终综治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扣分项目。

2.教职工直系亲属(含配偶) 车辆(即经批准授权免费通行的教职工直系亲属和教职工配偶车辆)严重超速,与教职工本人综治奖、文明奖挂钩。

2.食堂员工、校内店面经营人员、校内建筑工地工作人员等校内务工人员车辆严重超速,每严重超速一次取消一个月门禁通行包年包月通行授权,一年内严重超速超过3次,纳入门禁系统黑名单,且一年内禁止进校。

3.临时来访的外来车辆严重超速,直接纳入门禁系统黑名单,一年内禁止进校。

4.对以非正常行驶方式故意躲僻测速的车辆,按严重超速处理。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所有师生员工;师生员工要及时将此通知告知自己的亲属及来校探访的亲朋好友;食堂员工、校内店面经营人员、校内建筑工地工作人员等校内务工人员由业务对口单位部门负责传达本通知精神。

2.进入校园车辆要做到文明、低速、安全行驶,严禁逆向行驶或占道行驶,严禁乱停乱放。

3.在校学生(含研究生)禁止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和属非机动车的电动车辆,如在校学生在校园内违规驾驶车辆兼有严重超速情节的,按照有关校规校纪从严从重处理,并纳入学生所在学院年终综治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扣分项目。

4.二轮车、三轮车未纳入车辆智能测速系统,但应参照执行,如发现二轮车、三轮车严重超速行驶,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特此通知。


赣南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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