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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家属务工人员通行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时间:2022-03-18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出入校门人员治安防疫管控,提升科学化、智能化、精准化管理工作水平。现就黄金校区教职工家属、在校务工人员出入校门《通行证》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金校区校门出入规定

黄金校区校门出入执行通行证管理制度,原则上:持证(卡)出入,一人一证(卡),妥善保管,严禁转借,违规收缴。

1.教职工:凭工作证(教工校园卡)或副卡出入。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学生校园卡)出入。

3.教职工家属:凭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教职工家属《通行证》出入。

4.在校务工人员(含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凭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聘用人员《通行证》出入。

5.临时来访办事人员:由被访单位、部门通过线上“访客系统”预约进校、或到校门口(南门)对口接待,登记进出校门。

6.教职工临时来访人员:由被访教职工到校门口接待,登记进出校门。

二、黄金校区《通行证》办理对象

1.教职工家属,指教职工直系亲属。

2. 在校务工人员:指各单位、各部门聘用工作人员;学生公寓宿舍物业工作人员;校内商业网点服务人员;后勤食堂从业人员、楼栋值班门卫、卫生保洁人员、基建工程从业人员、维修施工人员;招标指定供(送)货商人员、邮政快递服务人员等。

三、黄金校区《通行证》办理方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经办人或申办教职工如实填报办证申报审批表,先由各单位、各部门审核后,送交保卫处审批办理。

1.教职工家属。系教职工直系亲属的应办尽办,按附件1、附2格式自行填报,交保卫处办理。非直系亲属的不予办证,确须办证的,应申报理由,按附件1、附件2格式填报,交保卫处审批办理。

2.在校务工人员。由用工单位(部门)的经办人填表,经单位(部门)审核,报保卫处审批后办理。(详见附件3)。

各单位、各部门及教职工的申报办证材料(含电子稿),送交行政楼120保卫处办公室陈远临办理,联系电话:13979784216

四、黄金校区《通行证》办理时间

保卫处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受理教职工家属、在校务工人员办理黄金校区《通行证》。

五、有关要求

1.黄金校区《通行证》实行有效期管理制度,原则上有效期为1年,每年的1230日前换发。对聘用在校的工作服务人员,按实际工作期限,执行短期有效通行期限,过期即废。

2.各单位、各部门及教职工家属原办理黄金校区《通行证》若有遗失,请按程序进行申报补办。

3.抗击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学校有关校门出入管理规定执行,倡导“非必要不外出”,维护学校防疫安全。

 

附件:

1.赣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家属黄金校区《通行证》申办审批

2.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教职工家属通行证(样式)

3.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通行证》申办审批表

 

 

                            保卫处

2022317

附件2: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教职工家属通行证(样式).doc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家属申办黄金校区《通行证》审批表Book1.xlsx附件3: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通行证》申办审批表Book1 - 副本.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