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作者:   编辑时间:2018-04-10
 
 

各单位、各部门:

为积极宣传贯彻落实省教育有关学校安全整治行动指示精神,切实预防校园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9日—413日。

二、检查方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各教学学院、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教学学院:检查所属、所管、所辖教学楼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办公室、科报厅、库(室)及其它活动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部门:检查所属、所管、所辖业务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检查所属办公场所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学工处、研究生院要认真做好对学生公寓楼、每个寝室、每个配电间、每个热水间、每个空调、每个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三、有关要求

1各教学学院党政一把手、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认真履行《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校园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责任书》《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亲抓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督促建立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常态化机制,督促完善安全工作台帐,督促抓好每月至少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报送校综治办,切实筑牢夯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底线。

2.各教学学院、各部门要严密组织,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地落实好这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并对口上报学校职能部门帮助解决,切实及时发现、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良好秩序。

3.章贡校区校园管理委员会、白塔科技园管理中心、附中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

4.各教学学院、各部门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要形成专题情况报告,请于41312时前报送校综治办(行政楼117办公室),电子稿通过校办公网发至保卫处刘周桂收。

赣南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