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强化校园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落实,依据学校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安排,校综治办拟在7月12日前组织对教学学院上半年综治(平安建设)及全稳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教学学院贯彻落实《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校园安全稳定及综治(平安建设)意见》情况。
2.各教学学院履行《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校园安全稳定及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情况。
3.各教学学院日常综治、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各教学学院按学校、校综治办有关文件、通知要求落实报送综治、安全工作材料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上半年校园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检查主要以书面检查为主。
1.工作落实情况。7月10日前,请各教学学院报送《2018年上半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突出反映上半年综治(平安建设)、安全稳定和两个《责任书》落实情况。
2.安全管理情况。将以保卫处、学工处等有关部门查纠核实、记录在档涉综治、安全问题为依据,评估落实安全工作成效。
3.信息报送情况。以校综治办核收各教学学院报送开展综治、安全工作有关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表(小结、总结)为准。
三、检查时间
校综治办检查时间:2018年7月5日—12日。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综治、安全工作的落实,通过认真梳理、总结上半年综治、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化综治(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效果落实,规范和提高综治、安全工作水平,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和谐、平安、稳定的良好环境。
2.上半年检查所涉有关数据统计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3. 上半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检查情况将通报至各教学学院。
赣南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