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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时间:2018-05-10
 
 

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赣州城区及周边连续发生多起重大交通事故。为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环境秩序整治迎省检工作,夯实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的持续长效化工作,大力营造“交通管理人人参与、交通秩序人人维护、交通安全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切实优化校园安全秩序,经研究,定于515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515日—525日)宣传、教育阶段

利用校内网络、宣传栏、横幅、派发交通安全宣传页等方式,深入开展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活动,争取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理解、支持,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526日—65日)交通秩序检查、整治阶段

按照校园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对交通设施进行维护、完善,对驶入校内各种机动车辆加强管理,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辆予以提示、警告、通报、暂扣。通过严格管理,规范校内交通秩序,确保校园道路安全通畅。

第三阶段:(66日—615日)巩固、验收阶段

通过交通专项整治活动,解决校园交通突出问题,维护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达到优化校园交通环境,服务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目标。

、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通过悬挂条幅,制作派发交通安全宣传页,利用校园网络、“平安赣师”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引导师生遵守交通法规,依法行车,文明驾驶。

2.各教学学院组织召开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班会,营造“交通管理人人参与、交通秩序人人维护、交通安全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3.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对所属教职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的专题教育,认真学习学校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配合学校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二)开展校园交通专项整治行动

1.加强校门出入车辆管理。车辆进出校园大门时应减速慢行,一车一杆,按序通行。已办理学校智能门禁系统通行授权(自动识别车牌和IC卡验证)的公私车辆,由智能门禁系统自动识别车牌或IC卡验证进出校园;凡来学校办理公务及探亲访友的车辆,须经门卫核实、验证、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出入校园。

2.加强校园门禁通行授权信息审验管理。对已核发学校门禁自动识别车牌授权车辆和门禁通行IC卡车辆进行全面查验,严查非授权范围用户及借用教职工名义为他人使用的车辆办理通行授权的情况,一经核实将取消授权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加强校内商户、校内经营等业务商人员车辆管理。校内经营店面运送货物车辆不得在上班高峰时段(早上740840)进校,请校内经营店面调整好运送货物时间,错开高峰时段。来校办事的校外人员车辆(小车)原则上从南大门进出。

4.规范校园停车秩序。校园内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规划的停车位,如停车位不够,可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依序靠边单侧停放。严禁在校园主干道、消防通道、走廊门厅、绿化草地、各楼栋的进出口以及其他任何影响通行和校园环境的地方停放车辆。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将采取贴条警告、锁车、全校通报等相应管理措施。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校内教职工,将其违纪行为与其所属单位、部门年终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纳入扣分项目。屡次教育警告不改者,将取消其车辆进出校园的通行授权,并将其车辆列入门禁系统通行黑名单。

5.加强教职工过渡住宅区住户停车管理。第一、二期教工过渡住宅区内的住户,请将车辆停在所属车库或车库门前,不得占道停车。第三期教工过渡住宅区住户,请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车辆,如停车位不够,可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在道路单侧依序靠边停放,严禁在道路上双向停车或阻塞交通。

6.加强校园道路行车秩序管理。依据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不得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通过路口或遇有行人时应减速慢行,主动避让。禁止在校园道路上学习驾驶车辆及超速行驶。

7.严厉打击 “三超”(超速、超员、超重)、“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一经发现,上述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停车接受检查,学校将视情通知交警部门协查处理。

8.严禁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和共享汽车进校;严禁经营和派送外卖的车辆及人员进校;严禁无办理门禁通行授权审批并备案的快递车辆、废品承购车辆进校;严禁无审批私自打开学生宿舍区禁止车辆通行栏杆和移动隔离石礅。

9.严禁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含属非机动车的电动车辆)。若学生在校内仍有机动车(含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车)的,请于520日以前自行妥善处理好。否则保卫处将按学校规定一律暂扣或没收,并通报给学生所在学院,同时将学生违纪情况纳入相关单位、部门年终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目标考核,实行扣分处理。

10.加强自行车安全管理。自行车进出校门经人行通道通行并下车推行。在人群拥挤地段要下车推行,下坡时要减速慢行或下车推行。

11.加强行人交通安全管理。校园内行人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的道路靠右侧路边通行。严禁在校内道路上围堆闲谈,影响和妨碍交通。严禁在校园道路打(踢)球、溜冰(含轮滑、滑板)、追逐嬉戏,以及开展各种可能伤及行人、妨碍交通的活动。

12.严厉打击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一经发现,将采取强制措施,立即控制车辆驾驶员,并报送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13.规划完善交通设施。科学规划增设停车位,增设或修缮交通标牌、标识、减速带、隔离栏等安全设施,尽最大限度保障车辆顺畅通行和有序停车的需要。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专项整治活动既是维护校园的良好交通秩序,也是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的重要举措。

(二)请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所属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积极支持配合校园交通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三)保卫处要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加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力度,加大交通管理巡逻检查的密度,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对交通违规的问题要落实到个人,通报其违规个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时将违规违纪情况纳入相关单位、部门年终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目标考核,实行扣分处理,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赣南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510